“蚁穴”是如何溃堤的——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原局长赵士春的自白

作者: 时间:2013-10-30 点击数:

     我叫赵士春,2001年10月9日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犯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现在锦州监狱服刑。

   我原是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现在却以这样一身打扮站在你们面前,在台上作为现身说法的反面典型,向大家讲述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如何违法犯罪、蜕化为一个腐败分子,面对大家,我有说不出的痛苦,我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自被立案调查后,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反省、忏悔我的罪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的思想蜕变和堕落,始于没有过好“人情关”、“金钱关”。在情和理之间没有摆正关系,在金钱面前经不住考验,当了金钱、人情的俘虏,昔日曾苦苦厮守的思想道德防线,经不起种种诱惑,而彻底的被冲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主体利益多元化的今天,情感往往是通向权钱交易的跳板。我在当上局长之后,放松了自身的学习、改造,权力的监督形同虚设,权力的集中和琐事的繁忙又使自己忘却了组织的约束,小事说了算,大事不研究,我把自己的权力和能力相混淆,把人们对我权力的青睐和对我人格的看重相混淆,以为自己能办事,以为自己心中有别人、有群众,群众信赖我、支持我、爱戴我,朋友之间的往来虽然过一点也无法拒绝,最后被金钱社会畅行的感情投资所套牢。收了人家的礼,花了人家的钱自然什么忙都愿意帮,这就是“礼尚往来”,无原则情感的发展,就变成了权钱之间最简单、最卑劣的商品交换。人家给我的是注入铜臭的情感,我给予人的是变了味的情感权力,在所谓“感情”、“人情”脉脉面纱的掩盖下,在交杯换盏的“友谊”中,权力在我手中有一部分成了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回顾这几年我走过的罪恶之路以及造成的恶劣影响,我深深地懂得,一个人无论官职大小,如果不注意学习,不注意执政过程中的思想改造,那就什么错都可能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从内心说,我不是很贪心的人,我开始还能把握自己,送我的钱物能拒绝的拒绝,实在不能拒绝的我都交公,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家送礼,你不收就不够意思,就是不信任人家,或许还让人产生什么千奇百怪的想法,假如你再给交公就如骂人一样。一个年轻人到我家给我拜年拿出一万块钱,我百般不要,他竟急得流下眼泪。后来送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能找到各种各样得体的理由。一次生病住院就收受别人20余万元的财物,一次因公出国就收受近万元的美金。这是多么惊人的罪恶积累。过不了金钱、人情关,早晚会身败名裂。

   不知不觉中坠入泥潭

   尊敬的各位领导,一年多以前我还在你们中间,今天一墙之隔就变得那么遥远。看到你们现在满面春风,享受自由的美好空间,这只能是我的苦涩的回忆和梦想;你们现在不经意的自由,却是我终生难得的祈盼。我好羡慕你们。回想我的过去,有很多时间都是在迎来送往中度过,有很多事情都是在推杯换盏中议决,吃吃喝喝,朋友聚会似乎都已不算问题,现在细核计一下,朋友聚会,都是那样意笃情深吗?掌权以后结下的朋友有几个清淡如水?酒桌上议决的事情,有几件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合?有了第一次的吃喝,就有了第二次的馈赠,就有了第三次对别人的相帮,就有了第四次收受别人的礼品、礼金,这就是犯罪细胞的简单的生成过程,它会让人在不知不觉当中坠入罪恶的泥潭。在这里我要说一下,我不承认给我送礼的人都是坏人,他们都在现实社会中生活,谁都想办事顺心些,同领导关系好一些,个人理想、愿望多实现一些。但切莫忘记“君子之交淡如水”才是真正的洁身格言。收礼、受贿,就像吸毒,有了第一次,哪怕有再充分的理由,第二次、第三次也不会不可逾越。失去了自由才觉自由的可贵,我真诚地希望我这一步能给大家敲敲警钟,大家能从我犯罪的教训中受到启迪,吸取教训,更希望像我这样的人生悲剧不再重演。

  孔子说过,“知耻近乎勇”,我知道我罪孽深重,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今天在这里我还是有勇气说:请各位领导放心,我已经跌倒了,就要爬起来,要洗心革面。在监狱里一定积极改造,不辜负政府和大家对我的希望,要通过积极劳动改造自己的思想灵魂,与旧我决裂,与罪恶永别,用劳动的汗水重塑自己的后半生,我有信心我能有获得新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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