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干部既要“用”也要“管”

作者: 时间:2016-05-17 点击数:

 

当前正值地方换届,关乎着一大批干部的调整提拔,能不能把好干部选上来是关键。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委都高度重视,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选拔任用干部,严明纪律、严格程序、全程监督固然重要,这是确保把守规矩、能干事、口碑好的好干部选上来的重要“关口”。但是,选拔任命只是第一关,选拔任命后的监督管理更是党组织管党治党、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内容,也是让好干部继续好下去的关键。

 

  然而,一些地方在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上,有的党组织的领导只负责任命,任命之后就不管不问了。有的党组织一谈到监督就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觉得监督是纪委的事。一些党员干部提拔升迁后,因缺乏监督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党员干部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随着权力越来越大、诱惑越来越多,好干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把好了入口关就万事大吉了。活生生的教训一再表明,绝大多数腐败分子在履新时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但时间一长,思想出现松懈,自我要求放松,渐渐在被“围猎”中开始失控失范走向歪路。同样惨痛的教训是,一些党组织不监督、不提醒,眼睁睁看着“好同志”越滑越远,堕落成“阶下囚”。如果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并使其成为常态,好干部就不会因为长期脱管而滑向深渊。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任命干部是党委的权力,但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任命干部权力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要担负起监督管理干部的责任。只任命不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监督不落在党员干部的身上,问责的板子就会落到自己的身上。

 

  党组织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要把监督干部、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要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又要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特别是党组织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责任落到实处。(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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