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我院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79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在大会提出的“坚决打击教育领域腐败现象,从严查处家长身边、学生身边的‘微腐败’,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求,全面提升我院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利用教师身份谋取私利行为。
1、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擅自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2、在招生、考试、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2019 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至 2020 年秋季寒假结束止。
集中整治后,“微腐败”整治转为常态化管理,形成持续、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机构
(一)“微腐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闫海民 张继忠
成 员:孙德祥 乔贵斌 姜桂娟 颜廷山 丛培鑫 杨丽颖 周淑香
(二)“微腐败”整治办公室
主 任:乔贵斌(兼)
副主任:李 志 李池国 冯 华 李佩顺
成 员:徐 军 张春凤 张晓慧 吴 英 任运国 李金生 邢立伟 冯永谦 薛永三 于桂萍 闫瑞涛 聂洪臣 姜 辉 张云昌 黄瑞海 王 刚 王忠波 孟祥立 邵晓红 何伟威 时海东 王 岩 苏秋波
办公地点:纪检监察审计处
五、推进措施
1、组织全院教职员工自觉学习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底线意识,守住师德红线。把《十项准则》作为履职执教的行为准则,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入心入脑。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2、各部门开展自下而上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发挥主导作用,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分管,定期向“微腐败”整治办公室汇报整治情况,切实做到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措施、发现问题上报、政策要求落实“四到位”,针对“微腐败”风险点在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工作流程、岗位设置、人员安排上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做好预案应急处理工作准备,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能搞部门保护。“微腐败”整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核查,对违规教师的“微腐败”行为不按时报告、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微腐败”整治办公室
3、组织全院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建立与教师之间的师德师风承诺制、师德师风考核问责制。
责任部门:经济贸易系、财务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农学系、动物科技系、食品药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人文艺术系、体育部、思政部、组织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培训部、团委、学工部
4、早教育勤提醒,早警示常教育,结合招生、奖(助)学金评定等活动召开教师警示教育大会。要坚决遏制在招生、考试、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坚决做到不在规矩之外人为设限,用制度管人、管事。
责任部门:各项工作的主体职能部门
5、重要时间节点强力推进。紧盯传统节假日和学期末、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相关部门要把情况及时反馈给纪检监察审计处,大力推进“微腐败”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6、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责任监督。设立并向全院师生、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对举报内容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
责任部门:“微腐败”整治办公室
7、“微腐败”整治办公室对各部门落实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十项准则》学习落实情况、承诺书签订遵循情况等进行抽查和督查,并第一时间通报情况。
责任部门:“微腐败”整治领导小组
8、时刻保持对教育“微腐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微腐败”行为“零容忍”,态度坚决,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及时处理,绝不姑息。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先模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不管涉及到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团委、学工部、督导室、纪检监察审计处
9、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及时上报制度。对遇有突发事件或教师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微腐败”整治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报告,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舆情发展,及时着手调查、妥善处置。
责任部门:“微腐败”整治办公室
10、树立并弘扬优秀教师典型事迹。通过树典型、立榜样把握好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充分挖掘优秀教师典范,加强典型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凝聚师德正能量,用身边的人教育广大教师,努力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责任部门:宣传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监督举报电话:6402067 6402966
邮 箱:xy6402067@163.com
来信或来人举报地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
(教学主楼1715室)
附件:1、《师德师风承诺书》
2、《教师师德失范查处情况表》
3、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
4、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19年3月6日
《微腐败整治办法》及附件.doc